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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癮的定義

要幫助戒毒康復者戒除毒癮及預防復發,我們必須要理解什麼是上癮行為,為何煙、酒、毒品或藥物等可以操控人的身、心、靈? 為何人一旦對某些事情上癮後就難以戒除呢?

過往從醫學的角度上,上癮是一種疾病,普遍醫護人員會認為上癮患者是生病,他們對物質使用喪失控制力,使其一旦吸食了少量的毒品,就會引發患者更強烈使用的渴望(craving),最後導致強迫性過度使用,而個人並無法控制這種上癮行為(註一)。

而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沙發教授則認為「上癮行為」被界定泛指與物質相關(如煙、酒、毒品及藥物等)及活動相關(如賭博、性快感追求、電腦上網、飲食、購物、甚至工作等)的上癮行為。而所有行為若有下列三個特徵,都可界定為上癮行為。

  1. 該行為是由當事人強烈渴望所驅使;
  2. 行為儘管引致嚴重負面後果(如身體或精神健康、人際關係、工作或刑事責任等),當事人仍然繼續進行;
  3. 當事人發現就算嘗試但仍然不能停止該行為,並出現失控的感覺(註二)。

 

換句話說,理論上每種活動或物質都有機會令人成癮。

 

為何上癮行為難以根除

就「毒品 / 藥物依賴」的行為問題作探討,當一個人決定開始吸食「毒品」(如K仔、搖頭丸、藍精靈、白粉或咳藥水等),這些毒品便會對其心理及精神上產生顯著的影響,令他最終會失去拒絕吸毒的能力(註三),及使人產生耐受性(tolerance)、退癮(withdrawal)或是不能制止自己使用(compulsive use)物質(APA, 2000)。耐受性是指毒品不能產生它預期的效應,因此為了達到要求的效果,個人需要明顯地增加服用的份量。當使用者愈食愈多毒品而變成對毒品有依賴時,他已經是「上癮」了。退癮是指停止吸食毒品時,出現戒斷症候群(withdrawal syndrome),或是需要吸食毒品以減輕或避免退癮徵狀(withdrawal symptoms)(APA, 2000)

毒品 / 藥物依賴可分成身體和心理依賴(McCaffery, 1994)。身體依賴(physical dependence)是指經常使用毒品 / 藥物,一旦突然停止使用時,會引起生理困擾的症狀;身體自然發出訊息(例如疲倦、出汗、嘔吐、震顫等),表示強烈「需要」該種毒品 / 藥物,身體被毒品 / 藥物控制,這類訊息就愈強烈。而心理依賴(psychological dependence)是指停止使用毒品 / 藥物後,會引起情緒困擾的反應,例如哭泣、憤怒、憂慮,或者抑鬱(註四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古語有云:「驕兵必敗」,無論是時下年輕的吸毒者、或是一些有多次重吸經驗的成年吸毒者,他們往往在開始或再次開始吸毒前,都會自滿地以為「我今次可以控制到」、「玩一、兩次唔會有事」,過份輕視了毒品的影響力,最終都令自己上癮,後悔一生。

 

- (註一) Dennis L.Thombs原著、李素卿譯(1996):《上癮行為導論》。台北:五南圖書出版公司。

- (註二) 鄭健榮博士(2005年10月):《沉溺行為與治療》。香港:生命浸信會.出路社會服務。

- (註三) Shasta Gaughen (2002). Teen Addiction, Greenhaven Press, Inc, 15.

- (註四) 謝永齡(2003):《青少年心理問題》。香港:中文大學出版社,頁108-109。